未補地價公居屋! 想要週轉點算好?

        在香港的公營房屋有很多種類,例如公屋、居屋、綠罝居等,這些業主都能以較優惠的折扣購買單位(未補地價)。但未補地價的公屋居屋在加按方面政府訂立了限制,如果業主未經房署授權擅自將該單位加按套現,實屬違法行為。

  根據房屋條例,在五年轉讓限制期內,或在五年過後而補地價又尚未繳付的情況下,業主不得將單位出售、出租、按揭或以任何方式轉讓或放棄擁有權。但業主欲在限制期後把單位再做按揭,業主必須向房委會申請,而房委會在個別原因或其他非常逼切性的原因才獲批准,過程也非常繁複,以下樓按博士為大家簡略講解流程。

 

而可獲批准的原因包括:

◊籌措醫藥費;

◊家庭成員的教育費;

◊殮葬費;

◊業主因離婚/分居而致需向配偶付還樓價或支付贍養費;

◊業主因生意出現財政困難,以致難以應付開支;

◊其他原因(例如:個人財務問題),則須根據個別情況考慮,但拖欠貸款等理由房委會接收納的機會不大。

 

  首先,業主一般情況下可先向銀行申請預先批核通知書(Pre-approval),然後再向房署申請同意書(Concent)以獲得房署準許,申請業主須將填好的申請表及通知書連同手續費和申請原因以及頭按尚欠貸款證明文件交回所屬屋苑的租約事務管理處。
  
  但同意書內需填寫欠債原因、詳細花銷、居住該單位成員資料等等外,房署面試官更需約談業主最少兩次,視乎情況會進行家訪,而大部份業主也是因為未能取得房署同意書最終未能再申請按揭,其原因主要有:申請期間再貸款、業主或家人不配合審查、未能解釋合乎房署要求的欠債原因等。

  如成功取得房署同意書後,只需按照一般銀行申請按揭的程序,將同意書及所需個人文件交予銀行正式審批,如業主未能通過銀行壓力測試或年齡較高,可添加擔保人以確保做到最高六成按揭及最長分三十年期數還款,但銀行實際年利率一般約3%至5%間,會較首次按揭為高。

       所以很多業主覺得申請公居屋加按的程序繁複,或者根本無法符合房委會要求的業主,但又急需套現週轉,通常會考慮一些財務公司推出的業主私人貸款計劃,以下小編為大家講解利弊。
  

  業主私人貸款優勢是所需文件較少,業主只要證明具備供款能力而不用計算壓力測試,更不用驚動居住在該物業的其他家人。而且一般情況下審批時間最快只需數天,就可以提取現金週轉。另外,貸款一般只會以私人貸款形式,標注在環聯信貸報告(TU-Report)內,而且申請金額可高達未補地價約成數60%至70%。

  相對的,此類業主私人貸款實際年利率一般以18%年息起步,只比起一般財務公司私人貸款利率較低,金額較高。貸款年期一般最長分十年期,所以在貸款額高,年利率高及期數短的情況下,業主供款更吃力。以小編經驗,此類形貸款只合適短期週轉,長遠來看只會是無底深潭,雖然向房署申請再次按揭困難重重,但不失為一個脫困的好方法。如有以上文章或按揭上問題可聯絡樓比咨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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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 2019-02-28T08:32:55+00:00 28 2 月, 2019|Uncategorized|0 Comments